3.发展时期 在80年代初,汽车保险业务占财产保险业务的5%左右,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技术的不断更新,汽车制造业也随之增长,使的汽车产品迅速普及
3.发展时期
在80年代初,汽车保险业务占财产保险业务的5%左右,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技术的不断更新,汽车制造业也随之增长,使的汽车产品迅速普及。因此,为满足国内汽车交通运输业对于汽车保险业务的需求,以及不断上升的汽车交通事故的客观需要,因此,使得汽车保险业务呈现迅猛发展阶段。在这之后的20年,汽车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发挥举重若轻的作用。到90年代初,汽车保险业务的收入大概占有21亿RMB左右,占整个财产保险36.5%左右。随着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汽车保险业务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并呈现出持续增长的现象。由此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进入迅猛发展时期。与此同时,与汽车保险相关的项目,如费率、条款以及管理也逐渐完善。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汽车保险业务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加大了对汽车保险经营活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
1.2保险欺诈的定义及影响
1.2.1保险欺诈定义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不遵守保险诚信原则情况下,以编造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编造保险事故原因、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或夸大保险责任范围等方式取得保险赔偿的,此类行为均属保险欺诈行为。
1.2.2汽车保险欺诈的界定
汽车保险欺诈指在汽车保险中运用不正当手段欺骗保险公司,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过程。主要涉及的机构及人员有:投保人、保险公司、保险工作人员、汽车修理厂等。因为时代的不断进步,使得汽车保险诈骗现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隐蔽性的特点。现而今汽车保险诈不在是以前把旧件当原件使用那种简单的诈骗手段,而是利用科技使保险欺诈形式呈现出复杂性。例如,实用高科技手段故意点燃汽车,造成汽车自燃的假象,从而使保险工作人员在辨别是否存在保险欺诈上产生困难。另外,还有伪造驾驶证、多辆车使用同一张保单、同一事故多次骗取保险金、捏造假的事故证明等不同的弄虚作假现象。这些都是现在汽车保险欺诈存在的主要现象。
1.2.3汽车保险欺诈产生的影响
通过发生的汽车保险欺诈案件可以发现,国内外汽车保险行业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汽车保险欺诈。汽车保险欺诈现已成为当代社会保险业务行业发展所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制造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推动着汽车产品的大众化。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使得汽车保险业务行业也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趋势。然而,在汽车保险业务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同样伴随而来的是严重的汽车保险欺诈问题。对于社会上汽车保险欺诈事件的日益增多,从而对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近些年,由于汽车保险行业的激烈竞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能拉拢客户,不断的减少理赔流程以此来提高汽车保险理赔速度,由此为汽车保险欺诈的产生提供了机会。同时,也给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行业增加很大的风险。然而,据不完全统计显示,我国每一年发生的汽车保险欺诈产生的理赔金额约占汽车保险业务理赔总额的20%左右。个别地区、甚至个别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占汽车保险业务理赔总额的30%以上。汽车保险欺诈事件高发生率直接导致汽车保险费用高,并间接导致汽车保险业务的赔付率不断的提高,以及最直接的给保险公司带来利益的亏损。总之,汽车保险诈骗行为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而且还直接影响了社会的风气,同时也制约着,社会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国家政府必须打击汽车保险欺诈等行为,以及从事保险欺诈相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