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遭遇困境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社会组织特殊的发展路径决定了其相对弱势的位置。社会组织为了迎合政府偏好而主动向政府靠拢,行为方式与组织结构也与政府日益趋同,牺牲组织独立性而换取短期发展所需资源。


1) 国内外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时所遭遇困境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场博弈,制度、规则明确且合理,博弈双方实力对等、话语权相当,博弈结果才可能实现政策预期,即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囿于现实因素,社会组织在参与中面临窘境,其独立性、专业性、公益性等特质遭遇质疑,如何实现获取资源与保持组织特性之间的平衡成为社会组织当下需要直面与化解的难题。

 (1)获取资源与组织独立性侵蚀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生是有特定背景的,从政府内部来看是政府治理机制转型,在这一时间节点上国家先后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政策目标。公共服务购买就是落实这些政策目标具体行动安排。经过十余年的地方政府探索之后,该领域的顶层设计启动,反过来又推动着政府购买的制度化发展。在这项改革活动中,政府的政策初衷是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准备; 社会组织的基本愿望是通过参与获取发展所需资源,更好地履行利益表达与公共服务供给职能。政策初衷实现的关键点在于公共服务供给的健康发展,公共服务不因供给方式的变革而出现质量降低、数量减少等问题。社会组织通过参与从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获取资源,与政府合作供给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理应是契约关系,各自保持组织独立,并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各自发挥优势,共同高效完成公共服务供给任务。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扭曲问题,导致背离初衷的结果。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实践中出现了购买“内部化”的问题,即服务项目由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关系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这些组织几乎等同于政府自己的部门。也有的政府部门为了保证招标结果可控,煞费苦心地设立隐性进入门槛,形式化地竞标和评标。这一问题的出现既有政府在管理惯性下控制社会组织的原因,亦有部分社会组织为换取发展所需资源而主动投怀送抱的因素,前者是政府的“嵌入”,后者是社会组织的曲线救国安排,二者都是“策略性行为”,共同点在于会侵蚀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从政府获取资源和保持社会组织独立性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这一结论无论是从学理上分析还是从发达国家现实观察都不难得出。二者在平等基础上的良性互动会促进彼此发展,但政府的控制措施和社会组织的委曲求全最终伤害了社会组织的独立性。

(2)动员式参与与社会组织承接力不足的困扰

并不是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可以通过购买来实现,这就有了范围问题,即哪些公共服务适合通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关于这一问题,中外学者也都有研究,现实中各级政府也在进行探索。凯文·纳维利( Kevin Lavery) 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能够被清晰的表述、监督成本不是很高、存在提供服务的竞争性市场作为确定某项服务是否适合外包的三个基本标准。符合这些标准则可以通过购买来供给服务,否则,还是要由政府来直接扮演生产者角色。

在当前社会组织发育情况下,其参与带有被动式色彩。检索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其中,很大一部分都带有“动员”二字,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这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社会组织在这一活动中的地位。原本的逻辑为社会组织发育充分且在公共服务供给中较为活跃——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社良性互动并且各自受益。现实的运作则是社会组织发育不良——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政府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承接力不足。而在中央政府做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部署之后,为了树立积极变革的形象,地方政府将购买作为一项“政府任务”对待,通过非竞争性方式选择合作伙伴。有些社会组织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应付政府部门的各项合同外的要求,而非核心业务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则由社会公众来承受。社会组织对核心业务的偏离减损的是社会公众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承接力不足也导致了社会组织在整个改革活动中的尴尬境地,小心谨慎又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