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陈风》婚恋诗中的民俗研究(2)

(一)巫文化与祭祀风俗 在陈国当地“巫文化”的盛行与“祭祀民俗”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互为前提的。“巫觋之风”是“祭祀民俗”的精神驱动,反而言


(一)巫文化与祭祀风俗

在陈国当地“巫文化”的盛行与“祭祀民俗”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互为前提的。“巫觋之风”是“祭祀民俗”的精神驱动,反而言之“祭祀民俗”正是对陈国当时“巫风”盛行的有利例证。这些诗歌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展示出陈国当地祭祀歌舞繁荣景象。《陈风》涉及到大量的祭祀活动,其中的典型就有《宛丘》和《东门之枌》两首。

《宛丘》一诗描写的是男主人公在“宛丘”这个地方举办的一次祭祀活动上,他见到一位婆婆起舞的巫女,并对其产生炙热的爱恋,无奈求而却不得,于是发出“洵有情兮,而无望兮”[1]的感慨。

《东门之枌》中“子仲之子,婆娑其下”“不绩其麻,市也婆娑”[2]两句,表明在祭祀活动中舞姿婆娑的祭祀之人是有性别区分的。对此姚际恒指出“子仲之子”代指“巫”(男巫),“不绩其麻”代指“觋”(女巫),另《说文解字》中也认为“事神明”的祭祀之人,“在男曰觋,在女曰巫”[3]。由此可看出此时陈国的“祭祀民俗”在体制上是有章可依的,这不仅说明类似如此的“祭祀习俗”已是陈国社会以为常态之事,而且也体现了当时这种祭祀活动已呈现出了标志性风俗。

(二) 由巫文化带动的全民歌舞文化

随着巫觋文化意念的加深以及社会的不断发展,陈国人民将对巫文化的推崇已经由起初对超自然的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慢慢潜移默化为日常娱乐文化的一部分。在《陈风》中,不乏那些约会相聚时,男男女女载歌载舞,热闹欢乐的场景。于是这样的“歌舞文化”形成了他们又一民俗风景。

舞蹈是《陈风》中出现最多的场景。如《宛丘》中写的是传统祭祀上女巫在跳舞,《东门之枌》中描写的是女子在白榆树下自由舞蹈的场景,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此诗描写就是相恋男女于聚会歌舞之景。这反映得正是当时尚存的一种民俗。《宛丘》描写的祭祀舞蹈是庄重的,官方的,而在《东门之枌》之中所描写的舞蹈是随意的,日常的。这是祭祀舞蹈在日常发展中娱乐化的体现,同时进一步说明亦庄亦谐的歌舞文化也是陈地民俗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外,在《东门之池》中,歌舞文化又有了进一步的转变,即“对歌舞蹈”。“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以晤歌”[4],城东门外的护城河静静流淌,水里泡着麻葛,有一位美丽的姑娘,能否和我对歌呢?这里对合唱歌成为了男子表达情意的一种方式。

曲不离歌,歌不离舞。《东门之枌》以舞蹈的媒介来表达爱意,而《东门之池》以歌作为填充,说明当时歌舞在陈国人民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歌舞与巫术之间密不可分,所以,在《陈风》中才会有大量的描写“巫舞”的场面。

     二、“东门”之祭

“东门”是《陈风》之中一组重要的意象,《东门之枌》《东门之池》《东门之杨》三首是《陈风》婚恋诗的代表,更是作为《诗经》中“东门诗”的范例被广为探究。“东门”之象在这里已经不仅仅作为地名出现,而且还包含了丰富的民俗意义和象征内涵,由此“东门”也成为了陈国地域民俗的代名词。

(一) “以东为尊”的祭祀民俗

《陈风》多用“东门”一词体现了先人以“东”为尊的文化观念。东方为太阳升起的方向,同时东方象征着新生命的开始,所以对于在古代处于农业时代的先民就对“东方”表现出一种的崇拜感和敬畏感。那么将庄重神秘的祭祀活动放在赋有敬畏感的“东门”之地也是情理之中。《陈风》中的《东门之池》《东门之枌》《东门之杨》均是以“东门”为首,且都与巫觋祭祀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