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纠纷的类型特点与化解 (3)

3.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近年来频频发生,有时甚至对当事人生命造成威胁。对于农村的医患纠纷,需要从两方面谈起,一方面医生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不


3.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近年来频频发生,有时甚至对当事人生命造成威胁。对于农村的医患纠纷,需要从两方面谈起,一方面医生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不应因为村民缺乏相关知识而讹诈欺骗;另一方面村民要提高自身的合法保护意识,尽量避免荒唐的医闹事件,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四)干群纠纷

农村基层自治是我国群众基层自治的主要途径之一。新时期村民法制意识的提升、纠纷类型的复杂多样和传统僵化调解机制之间就会产生一些分歧。村干部的能力未达到上级所要求的水平,再加上部分村干部还贪污腐败,更加引起村民不满。村民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村子的经济水平、精神风貌得不到进一步提升,由此就引发干群纠纷。

二、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纠纷的特点

(一)主体多元化和群体化

在过去的农村社会纠纷中,纠纷涉及主体比较单一,大多数为家庭成员内部、邻里之间、债务人债权人等一个个个体之间的矛盾。而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纠纷种类的增加,使纠纷涉及主体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纠纷主体涉及到村民村民之间、村民与乡镇企业之间、村民与政府之间甚至涉及到村民与陌生人之间。与此同时,纠纷涉及的群体也呈现出群体化的趋势,例如因家族整体利益产生的矛盾、各小组之间因利益问题产生的纠纷等,使得纠纷呈现出群体化的趋势。

(二)村民利益诉求多样化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的价值观念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变化。普法活动的展开,增强了村民的现代化法治思维,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也逐渐深入,村民自我保护意识就逐渐增强。打破旧的对政府管理盲目服从,而是敢于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追求个人正当利益。正如陈召强(2013)所说的,“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发展后,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在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不再是为了“摆平”事情,而是要在利益诉求多样化、矛盾日趋凸显和复杂化的严峻形势下,充分地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纠纷化解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4]。

(三)纠纷数量增加和内容的复杂化

纠纷主体的多元化和关系的复杂化必然会导致纠纷内容的复杂化,于是就由传统的纠纷类型转变为现在多样化的纠纷类型。由过去单一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赡养纠纷等一般侵权纠纷转化为现如今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甚至涉及到刑事、行政案件纠纷,纠纷内容更加复杂,难度也进一步加大。纠纷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纠纷数量也明显增多。

(四)纠纷化解方式非理性化

纠纷解决方式非理性化。对于一些农民与企业或政府之间的纠纷,发生之初,农民尚能以温和的态度,积极寻求政府有关部门的妥善解决。然而一旦诉求在合理机制内长时间得不到有效处理,便容易转变为双方对峙的升级,致使解决方式趋向非理性[5]。发生集体游行、堵塞门口、村民自焚、群体施暴等非理性化行为,严重者酿成悲剧,严重影响到社会治安,因此值得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三、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纠纷的成因

(一)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十六届五中全会之后,农村地区的经济开始高速发展,相继出现了农村小工厂民营经济和土地承包的高潮。土地承包使得农田规模化经营,农村剩余劳动力要么走向小工厂,要么进城务工,村民收入逐步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新的矛盾纠纷也在产生,诸如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赡养问题、大龄未婚男青年问题等等。建立健全化解纠纷的机制来处理相关矛盾,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