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为了得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需的基础数据,中国人民银行抽样调查了多家银行的存款结构进行分析。200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一起进
2005年4月,为了得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需的基础数据,中国人民银行抽样调查了多家银行的存款结构进行分析。200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一起进行团队合作,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的方案。随后金融危机爆发,存款保险制度的计划又被搁置了[5]。
2011年,建立存保制度这一想法再一次被提起。随后,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过了一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这报告再次强调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契机已经成熟。在此期间,我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得以加快实施。
2014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草案。2015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正式地《存款保险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实施,随后有许多商业银行在银行总则中加入了存保制度的内容,比如四大国有银行、江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等,但是也有一些银行没有开始实施该制度,只是总行有细则表明要实行该制度,比如兴业银行。总之,大部分银行都把该制度给贯彻下去了,少部分银行也在积极贯彻中。经过2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中国终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对金融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