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码头前沿高程 根绝《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S165-2013)公式5.4.8,码头前沿高程: 式中: —码头的前沿顶高程(m); —上部结构受力计算的下缘高
3.1 码头前沿高程
根绝《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S165-2013)公式5.4.8,码头前沿高程:
式中: —码头的前沿顶高程(m);
—上部结构受力计算的下缘高程(m);
—码头上部结构高度(m);
—设计水位(m),一般去设计高水位;
—水面以上波峰面高度(m),取0.3m;
—水面以上波峰面高出上部结构地面的高度(m),取0;
—受力标准的富裕高度(m),取0.3m
所以,码头前沿高程
3.2 码头泊位确定
3.2.1 泊位设计通过能力
散装码头的泊位设计通过能力,按《海港总体按设计规范》(JTS165-2013)式7.10.2-1和7.10.2-2:
式中: —单个泊位的泊位设计通过能力(t/a);
—年日历天数(d),取365d;
—泊位利用率(%);由规范表7.10.3取0.6;
—船舶实际载货量(t),取18000t;
—装卸一艘船舶所需要的时间(h)取5h;
—昼夜小时数(h),取24h;
—昼夜非生产时间之和(h),包括工间休息、吃饭以及交接班时间,可取2~4h,取4h;
—船舶的装卸辅助作业、技术作业以及船舶靠泊、离泊时间之和(h),由规范表7.10.2取5h;
—设计船时效率(t/h),取600t/h;
计算得出单个泊位的年通过能力为:Pt=230.751(万吨);
3.2.2 泊位数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式7.10.1:
式中: —泊位数; —码头年作业量(t),取200万吨;
—单个泊位的泊位设计通过能力(t/a);
得
故设计一个泊位。
3.2.3 泊位长度
码头泊位长度应满足船舶安全靠离作业和系缆的要求,同时要考虑工艺设备的需要。根据货种运量的安排、设计船型以及结合远期利用规划的建设思路,本工程前沿布置1个泊位,泊位长度 Lb 可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式5.4.18计算:
式中: ——泊位长度(m);
——设计船长(m);
——富裕长度(m),根据表 5.4.19 查得 19m。
所以设计泊位长度为:Lb=164+19×2=202m
取码头泊位长度为 240m。
3.2.4 泊位宽度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图5.3.4,可知为两倍设计船宽:
式中: ——码头泊位宽度(m);
——设计船型的宽度(m),取25.0m。
故B=2×25=50m
3.3 码头前沿水域
3.3.1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按设计低水位时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码头。根据《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S165-2013)式5.4.12-1,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m);
——设计船型满载吃水(m),取 9.8m;
——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m),取 0.3m;
——波浪富裕深度(m),计算得 0m;
——船舶因配载不均匀而增加的船尾吃水值(m),取 0.15m;
——备淤富裕深度(m),取 0.5m。
所以码头前沿设计水深D=9.8+0.3+0+0.15+0.5=10.75m
3.3.2 码头前沿水底高程
码头前沿水底高程=设计低水位-设计水深=-1.6-10.75=-12.35m,取-13m。
3.3.3 回旋水域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5.3.3条,掩护条件较好,水流不大的码头,回旋水域的直径可取1.5~2.0倍的设计船长。
所以回旋圆直径为(1.5~2.0)×164=246m~328m,故取 300m。
回旋水域设计底标高同航道设计底标高。
3.3.4 停泊水域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第 5.3.4 条,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取码头前 2 倍设计船宽的水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