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2×25=50m。 停泊水域的设计水深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3.3.5 码头前沿宽度 取30m. 3.4 航道 3.4.1 航道宽度 本航道设计为双向航道,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即2×25=50m。
停泊水域的设计水深同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3.3.5 码头前沿宽度
取30m.
3.4 航道
3.4.1 航道宽度
本航道设计为双向航道,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165-2013)第 6.4.2 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