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分析这一条款,可以说一旦支付宝公司将修改服务的通知以网页、短信、电话或客户端任意一种形式进行公示,只要用户继续使用支付宝这一平台,无
详细分析这一条款,可以说一旦支付宝公司将修改服务的通知以网页、短信、电话或客户端任意一种形式进行公示,只要用户继续使用支付宝这一平台,无论用户是否知道并同意这一修改事项,都默认为用户同意并遵照该修改后的服务条款。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用户可能会因为没注意到相关提示或因为不得不使用支付宝而被默认为接受这一修改后的服务,用户也就因此失去了与支付宝公司协商费用、风险、权利、责任等问题的权利。
由此可见,在运营商推出的服务协议中已经很大程度的考虑了可能会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并且预先提供了高水平的质量文本,尽量解决了使用者技术、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可以事先划分双方责任范围,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使信息能够快速传递。然而这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非典型合同建立的基础是:第一,保证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的执行,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必须要遵循自由原则,只要合同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一旦有不同意见的产生,就应该按照合同内容处理。第二,符合民法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意见没有完全体现在合同中,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第三,因地制宜,不一样的非典型合同可以应用不同的适用原则。
其次,对于拥有多种类型的混合合同,通说认为,当事人拥有几个不同类型的典型合同类型的给付,就该数个不同类型的给付义务,就可以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型来选择不同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法律效率的判断,然后以当事人的意愿与法律效果为依据,选择适用的规则。从本质上来分析,就是遵循结合主义,就是将整个合同的结构进行分解,通过当事人可推知的意思将歧义统一。[ ]
所以,《支付宝服务协议》作为一种多类型的混合合同,首先要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然后以其在不同买卖、服务等领域所承担的不同义务为依据,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除此之外,运营商和用户在整个体系中分别处于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地位,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