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具有个性化程度高、组合度丰富的特点,基本能够满足客户在所有贸易环节中的资金融通需要。但是伴随我国对外贸易在
商业银行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具有个性化程度高、组合度丰富的特点,基本能够满足客户在所有贸易环节中的资金融通需要。但是伴随我国对外贸易在规模、结构等多方面的转变,现有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差异化愈加明显的市场。商业银行只能加快产品开发进程,针对融资业务广阔的市场前景进行不断创新。
但是随着商业银行可以提供的融资产品种类也在不断创新,风险问题也在随之加剧。我们都知道创新也就意味着复杂化,而国际贸易环节又向来是牵一环而动全链,致使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问题。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以及银行之前战略眼光的不足,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与发展要远远落后于国外。很多银行并没有制定一套初步完整的、专业的相关业务的风险防控体系标准,更别说和国外一样针对不同企业会有不同标准的执行。相关人员只能以自己个人的判断来作为标准,很容易出现疏漏或者判断失误。再加上市场波动又或是进出口商的道德缺失等原因,银行很可能会无法按时回收款项使得利益受损。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其实处于国内外经济的交接部分,但是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贸易融资风险也正在加速暴露。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贸易融资业务为贸易提供便利与给经济繁荣带来增长的表面,更应注意到大量坏账与违约情况的发生。若如再不制定有效对策来防控相关业务的风险,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未来必将使商业银行遭受越来越大的损失。
(二) 常见融资方式风险分析
1. 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顾名思义就是针对于出口贸易中的货物打包出口环节的资金融通。因为在出口贸易中,出口商需要事先大量备货来保证出口的货物准备工作。那么他们在将货物打包准备出口之前,已经先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很可能会出现没有资金打包装运的窘境。也有可能因为其他业务的资金还没周转到位,甚至无法采购原料或者备货生产。这时出口商可以将该贸易的信用证、货物、半成品等一起抵押给银行,以此向商业银行来换取资金来保障出口。这样的一种融资方式就可以被称为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业务有以下几点风险:
(1) 虚假出口陷阱。信用证业务中经常会出现用虚假的出口来骗取打包贷款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会使银行蒙受到巨大的损失。因为此种情况下的信用证是完全不真实、不合法的,银行将无从追讨融资款。
(2)信用证条款中存在“软条款”。 最常见的信用证软条款有:信用证开出后无法生效,必须要等到开证行再次通知确认后才能生效:信用证中针对开证行的付款条件加入了一些附加条款等等。这些软条款会使出口方与提供融资的银行失去主动权,无故增加许多不确定因素的风险。
(3)交单议付风险。出口商在交单议付时,若没有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来交单、迟交单或延期装船、或出现其他单证不符的情况时,开证行可以拒绝履行付款的责任。这样一来出口商将无法取得收入,融资行将失去直接的还款来源。也有可能贷款被挪作他用而并没有直接用于贸易行为中,出口商无法按时履行当次业务对应的贸易合同,使得信用证逾期失效,银行贷款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因为银行人员的操作失误,没有留存信用证正本,使企业向其他银行反复贷款,从而无法保证对初始贷款行的还贷能力。
2. 出口押汇
在贸易业务的进行中,货款的支付与到账一般都会和货物的顺利发出存在一个时间上的差距。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为了可持续发展,他们迫切的需要这些货款的立即到账。这时他们可以将该次贸易的全套单证以及汇票抵押给银行,以提前换取票面金额一定百分比的资金。我们一般将这种贸易中的此类抵押行为融资称为出口押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