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对朱秀海创作的影响

老子思想从“柔弱胜刚强”、“上善若水”“对立与统一”等方面对作家朱秀海的文学创作具有重要意义,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源远流长的道家文化对朱秀海的创作给予极大的启发。


摘  要:老子创立道家学派,是闻名世界的思想家。其思想涵盖政治、哲学等方方面面。老子思想的核心精髓是辩证法思想,其思想蕴涵浓厚的处世哲学理论,以老子思想对朱秀海作品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其辩证哲学思想理论对作家朱秀海进行文学创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其独特的思想理论对当代文学创作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借鉴学习价值。

关键词:老子;朱秀海;辩证哲学;文学创作

The Influence of Lao Zi's Thought on the Creation of Zhu Xiuhai

   Abstract: Lao Tzu created the Taoist School of thought, is the world famous thinkers. The idea covers politics, philosophy. The core essence of Laozi's thought is the thought of dialectics, the implication of strong philosophy theory, this paper mainly to Laozi's thought of Zhu xiuhai works in the creation of the content as the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the dialectical philosophy theory of writer Zhu xiuhai of the significance of literary creation, and its unique theory on the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eation has can not be ignored borrowing learning value.

   Key words: Lao Zi; Zhu Xiuhai; dialectical philosophy; literary creation

目录

摘  要1

Abstract1

一、老子思想的核心内涵2

二、朱秀海对老子思想的理解与应用4

   (一)品位《乔家大院》的女性观4

   (二)从“对立与统一”看《音乐会》的艺术特色5

   (三)《军歌嘹亮》与“为无为”6

三、老子思想对朱秀海创作的影响7

   (一)老子辩证哲学观的积极意义7

   (二)老子思想蕴涵的哲学道理对当今文学创作的借鉴价值7

参考文献8

致谢9

老子思想对朱秀海创作的影响

前言

老子其人,据司马迁《史记·老子列传》所述,生于春秋,楚国苦县人氏。老子创立道家学派,是闻名世界的思想家。其思想涵盖政治、哲学等方方面面。老子饱读诗书,因曾担任过周朝的“守藏室之史”,接触史书颇多,对其思想理论的创立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其中,老子思想的核心精髓是辩证精神,他主要传承了春秋时期的思想,并将其发扬光大,形成自己独特的辩证哲学思想理论,使辩证哲学思想脱离经验形式主义进而实现理性的形态,开创了辩证哲学思想的先河。老子思想作为道家学派的主要思想核心贯穿于文学创作和文化发展的始终,其核心思想理论对后世文学家的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也使得老子思想理论在创立之初就发挥了积极作用。周口鹿邑作为老子故里,这也使得周口作家群充分学习借鉴老子思想,而老子核心思想理论对生于鹿邑县的当代文学家朱秀海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价值意义。

当代著名文学大家朱秀海,生于老子故里周口鹿邑,是周口作家群代表人物之一,朱秀海以“军旅”为题材创作多部经典小说,是当代文坛极其闻名的军事作家。他所创作的众多作品极具艺术特色,多部小说被改编为影视剧广为流传,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如《乔家大院》《穿越死亡》《军歌嘹亮》《音乐会》《波涛汹涌》等,皆被广大读者追捧。其作品内涵丰富的思想哲理,由于生于老子故里,其创作精神与写作风格充分体现老子思想核心理论,成为周口作家群的代表人物之一,老子思想也被充分运用于朱秀海的创作之中。

一、老子思想的核心内涵

老子所创立的道家学派中以“道”为纲纪,而老子思想是其核心精神,体现了“道可道”“为无为”的自然无为思想。其中“道”作为万事万物的本源,同样,在作为全宇宙万事万物的本源同时,“道”蕴涵着“自然”的法则。包括“道”的自身,宇宙万事万物都将必须遵守顺其自然的法则。所谓“天法‘道’,‘道’法自然。”意在“道”源于自然,我们在应用处世哲学方面皆要顺应自然。[1]“自然”是老子思想的主流,体现了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有其自然的运行规律,我们要做的是使其顺其自然,顺应事物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而非妄自试图加以干涉。“自然”是其追求目的,在老子核心理论中,“自然”是“道”的本身和准则。同样,在人性论的问题上,“道”所构建的对社会个体的自我修养以及对社会群体的整体治理皆具有重要意义。老子主张“道法自然”,一是指道的最终归属是其本身;二是指道本就代表自然,并非在其之外又有自然;三是指道以无为作为准则,顺其自然而非真的无所作为。老子将“道”与“德”相结合,老子所说的“德”并非伦理道德上的“德”,而是指宇宙万事万物所具备的统一特点。因此,“道”之于所谓的生活便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