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子看来,如果能够遵循自然天道办事,那么就能够很接近他所说的“道”了。因此,他非常重视道德的修养。如果能够达到忘我的精神境界,不追名逐
在庄子看来,如果能够遵循自然天道办事,那么就能够很接近他所说的“道”了。因此,他非常重视道德的修养。如果能够达到忘我的精神境界,不追名逐利就离圣人不远了。庄子在《齐物论》的开篇中提到“吾丧我”,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庄子已经认识到一个人的两面性,一个是表面上的“我”,另一个是内心深处的“我”,这两个“我”处在矛盾的统一体中。“我”总是在现实生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淡泊名利的“吾”却容易被人们忘记。一个人想要达到“吾丧我”就要做到不要被现实生活中各种诱惑所欺骗,从物欲、世俗欲中解脱出来,找到最真实的自我。
庄子“道法”的思想还体现了对幸福的追求。在《庄子·外篇·马蹄》中他以马为喻,通过马的蹄子、皮毛、生理、性情等向我们展示了马的特点,即使有高台宫殿,对马来说也不会有任何用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要让事物发挥出天性就是最幸福的事了。道家的思想强调“道”是万事万物的本源,要到达“道”这种境界,需要人有更高层次的知识和理解能力,要把自己融入到宇宙中去,让自己也成为“道”的一部分。
庄子在《逍遥游》中通过肩吾与连叔的对话向我们描绘了“在遥远的姑射山上,住着一位神人,皮肤白得像雪,体态柔美如女子,不食五谷,吸清风饮甘露,乘云气驾飞龙,遨游于四海之外。正是由于他的爱心,才使得世间的万物不受疾病的危害,年年五谷丰登”[2]。这样的仙人在庄子的眼中是绝对的自由的,是“道法”思想的一种体现,也是作者内心追求的一种境界。
庄子的“放下”是不被世间的俗事、俗人、俗物所牵绊,一心追求自然的超脱。因此,他对任何事物都能看得很开,就能很容易放下。人生能背负的东西是有限的,必须学会放下。所谓的“放下”就是不过分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淡化人事和欲望,一心向道,眼界越开阔就越容易放下。庄子“道法”思想中的是非观是相对于事物本身而言的具有辩证法的特点,他是以一定的参照物为基准,从正反两面来进行论述的。认为,是非的界限是相通的,这就好比“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是非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在是与非的判断上,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和标准,因此不必过于执着。
庄子的物化理论集中体现在他的《内篇·齐物论》中。其中,庄周梦蝶就是物化的集中体现。庄子借助梦境使自己化身为蝴蝶,同时蝴蝶也就是自己。在这当中,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人生呢?庄子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中?实际上,庄子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他之所以这么迷茫是为了借此来告诫人们: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过眼云烟,就像一场梦一样不可久守,它们终究会离去的。
二、庄子“道”的境界即心的境界
从庄子的《秋水》河伯和北海若的对话中可以看出河伯的夜郎自大、目光短浅。那是因为河伯受到了处所地理位置的限制,他没有能够及时地看到大海的博大。大海包容万物而不拒绝细流,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它既能处上又能处下,它不与其他河流争长短而用自己的博大证明一种新的境界。此外,在庄子看来只要放宽心去对待世间的万事万物就会得到不一样的体验。庄子在《德充符》中向人们介绍了一个被砍掉一只脚的鲁国人,他叫王贻。但是,他在鲁国中却非常受到人们的欢迎。由此可见,一个的价值不在于长相的美丑,而在于内心的精神追求和人格魅力。这就是人们所要努力去追求的一种境界。即使遇到再大的挫折、考验与不幸都要坚持走下去,这源于对生命的尊重,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就像《德充符》中的王贻一样,虽然他被人砍去了一只脚。但是,他仍然努力上进而不自暴自弃,这同样也是一种人生的境界。我们要学会放开心胸,多接纳自己,相信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