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搜集相关史料,对唐宋期时期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能和专业素养,档案保管机构以及档案法规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
摘 要:唐宋时期档案官吏的职责划分更加细致,档案管理的专业性也更强,且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更高。就档案管理机构而言,设置也更为的专门化,出现了专门保管档案的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逐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网络体系。唐宋时期也十分重视档案法律条令的规定,是中国古代档案法规发展和完善的重要阶段。唐宋时期的档案法规虽散布于不同的法典文献中,但档案法规的具体要求则也较为明确,且设有相应的惩罚制度,以完善和保障档案管理的有效性。
关键词:唐宋;档案;管理
On The Archives Management Of The Tang And Song
Abstract:More detailed functional pision of the Tang and Song,archives management personnel,archives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is also stronger,and professionalism of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higher.Archives management institutions,setting is also more specialized,institution devoted to the custody of the file,and gradually formed a relatively complete system of network from the central to local.The Tang and Song also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rchives laws and regulations i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ancient archives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improve the important stage.During the Tang and Song,archives laws and regulations,although scattered in different codes in the literature, but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the archives laws and regulations,is relatively clear,and a corresponding punishment system,to improve and protect The effectiveness of file management.
Key Words:Tang and Song;Archives;Administration
前言
唐宋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其中档案管理较之以前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档案官吏的职责划分、职业素养,档案管理机构的完善以及档案法规都比以往更加成熟,且对唐宋以后的档案管理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对唐宋时期的档案管理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学界关于唐宋时期档案管理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如张伟的《时代纪实——唐代时政与档案》、李国荣的《唐代科举档案——甲历》、窦晓光的《唐代甲库档案工作考述》、葛承雍的《唐代甲库考察》、张会超的《重新审视宋代的档案工作》等文章均从不同层面对唐宋时期的档案管理进行了考察。此外,洪瑶的《我国古代档案法规研究》、杜道运的《中国古代档案管理思想研究》、康胜利的《中国古代档案管理机构分类研究》等文章也从通史的角度探讨了唐宋时期的档案管理相关问题。但是以上对唐宋档案管理研究多是从某一个方面进行研究,极少对唐宋时期的档案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考察与阐述。且以往对唐宋档案管理的考察多从档案史的角度出发,较少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鉴于此,本文将从唐宋时期档案官吏的职责划分和职业素养、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档案法规的制定这三方面对唐宋时期的档案管理进行分析,力求对唐宋档案管理进行一个综述性的研究,希望能对考察唐宋历史以及唐宋档案管理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唐宋时期档案官吏的职责划分细致、职业素养诉求更高
唐宋时期国家注重档案管理工作,为了保证档案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而采取了诸多措施,也对这一时期档案官吏的职责划分更加详尽,对其职业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就唐宋时期对档案管理者的职责划分来看,在唐宋之前的档案管理多由其它官吏予以兼管,唐宋时期的档案管理则由专人负责。唐代三省不只是中央最高的辅政机构,同时也是档案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与中央的辅政机制一样,唐代的文书、档案也实行中书出令,门下审议,尚书执行的运行体制。以中书省为例,设中书舍人六人,是唐代中书省的重要秘书官员,被称为“宰相判官”,其主要职责是“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敕制,及玺书册命,皆按典故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1]中书省还设有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2]此外,负责对中书省草拟文书进行审议的门下省,也设有文书档案管理的官员,如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除了负责文书的封驳之外,也要负责考察图书档案管理工作。起居郎二人,负责起居注的相关工作。录事四人,从七品上,掌管文簿、诏敕等保管工作。唐代三省内设有专门负责保存制敕的库房,在尚书省设有诸制敕库,“兵部吏部考功刑部簙书景迹并入甲库”,且“每司定员外郎、主事各一人”,[3]专职此事。又中书门下又专设制敕甲库,各定“主书录已下各一人”专知此事。可见,尚书省除设有甲库外,还设有“制敕库”,用来保存制敕等重要文书档案。针对尚书省之“甲库”,中书门下之“制敕库”均有专人负责对档案文书予以归档管理,且档案管理者的职能也是根据政府的具体行政机构之职责来划分的。尚书省设“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他们“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垂之贰。以都事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以主事、令史、书令史,出符目。”[10]可见,尚书的六个部均设有掌管文书档案工作的官吏,负责收集文书、档案,查考缺失,监督印刷等职责。令史、书令史“并分抄行署文书”,“署覆文案”,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诸如令史和书令史,属于“流外”官,且职位卑微,但是他们负责档案公文等进行具体的、事务性的办理,其在唐代国家的政务活动中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到了宋代,由于这一时期建立了如金耀门文书库、枢密院架阁库和六部架阁库等专门保管档案的机构,档案官吏的设置则更加专业化,产生了专职档案工作者。宋代中央最初在六部“设有六部架阁库官员”,每部各“差一员”,以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4]为名。在嘉定八年又置三省、枢密院架阁库官员,主管三省、枢密院的架阁文字。据《庆元条法事类》记载,宋代在地方也设置了架阁库,由“县令丞、簿掌之”,对档案予以分类保管。可见,唐宋时期档案管理工作是与唐宋时期的政治生活分不开的,档案官吏的职责的划分也变得更加具体和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