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在交易纠纷中的法律定位,不必突破二分体系提出的物权说和债权说的规则,可将虚拟财产界定为复合型财产权客体,从民法体系的物权编、债权编中寻找解决相应纠纷的规则
摘要: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定位问题逐渐成为热点,学界对此产生不同学说为其定性,但都存在各自局限性。笔者认为虚拟财产在交易纠纷中的法律定位,不必突破二分体系提出的物权说和债权说的规则,可将虚拟财产界定为复合型财产权客体,从民法体系的物权编、债权编中寻找解决相应纠纷的规则,避免必须定位于物权或债权客体的困境;在继承纠纷中,应当对已有遗产概念进行扩大解释,在虚拟财产继承与用户协议、隐私保护间寻找平衡点。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he problem of legal location of virtual property has gradually become a hot spot. Different theories about definition in this field, all have their own limitations. In trade disputes, I think that the legal position of virtual property, is not necessary to break through the rules of the theory of real right and the claim of creditor's rights in the two-point system. It is wise to regard the virtual property as the object of compound property right to avoid the dilemma, when people have to choose one theory from the legal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we should exp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meaning of the heritage, so we can tackle the problem between virtual property inheritance and contracts or privacy protection.
关键词:虚拟财产; 财产权; 继承; 数据
Keyword: Virtual Property; Property; Inherit; Data
目 录
一、提出问题 4
(一)虚拟财产的内涵 4
(二)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 4
(三)虚拟财产法律定位的必要性 4
二、虚拟财产法律定位的争论及局限性 4
(一)物权说 4
(二)债权说 5
(三)知识产权说 6
(四)新型财产说 6
三、虚拟财产法律定位及保护 6
(一)在交易纠纷中的法律定位及适用 6
(二)在继承纠纷中的法律定位及适用 8
(三)立法保护建议 9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及保护立法不完备,使民事主体发生相关纠纷时遭遇规则适用的障碍,目前虚拟财产的民事纠纷主要体现在交易与继承两方面。基于二分体系提出的物权说和债权说规则虽是学界主流观点,且在司法实践被广泛适用解决冲突,但在理论分析上仍有缺陷漏洞。本文将探究虚拟财产在交易与继承领域的法律定位及其保护问题。
一、虚拟财产法律定位的价值
(一)虚拟财产的内涵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虚拟财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美国学者Joshua Fairfield曾指出“虚拟财产是竞争性、持续性、交互性的模仿真实世界特征的计算机代码 。”我国学者则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虚拟网络本身以及存在于虚拟网络上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可采用一定度量标准来确定其价值 。从上述定义综合可知,虚拟财产属于数据范畴。数据是信息和数据冗余的集合,是反映客观事物属性的电磁记录,属于物理技术层面的事物,经过特殊加工最后呈现的有效内容即为信息 。在计算机技术中,信息虽可由数据产生,但不一定依赖于数据存在,可通过其他媒介传输流动,属于可为人体感官接收的信息层面的事物。其次,笔者认为,虚拟财产本质应是借助计算机平台达到表现目的的数据组合,此处的数据应理解为计算机数据,而非广义语境下的记录一切客观事物属性的数据,也不是可脱离虚拟空间传输的信息。虚拟财产应是一种能产生一定视觉效果,并对现实生活部分事物模拟或逼真再现,满足人们需求的计算机数据。民法理论目前对于虚拟财产研究,类比有体物或真实财产,强调“人对数据的控制”,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真实样态分析。我们都知道,人无法直接独占和控制数据,只能通过程序对数据加以控制,从法理学角度而言,其实并没有法律直接调整纯粹技术流程先例,主要还是通过制定相关标准来达到规制技术服务及技术创新的目的。因此确定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明确相关权利,用实体法调整人的失范行为,将有利于相关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