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德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立法规制 (三)日本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立法规制 三、完善确定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几点建议
(二)德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立法规制
(三)日本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立法规制
三、完善确定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几点建议
(一)引入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合理评估侵权获利
(二)科学认定许可使用费
(三)完善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机制
(四)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机制
三、研究方法及措施(拟采取的研究手段及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
1.法学解释方法:探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必然要对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阐述,分析如何让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在实践操作到底该如何进一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起到惩罚、威慑侵权行为的效果。
2.比较分析方法:通过境外相关立法的分析,将德日两国的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制度、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相比较,再结合确定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的现状,对确定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提出几点完善的建议。
四、研究工作的步骤与进度(课题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
1.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02月20日 完成论文的初稿,收集补充资料
2. 2017年02月21日—2017年03月10日 按指导老师的意见修改论文
3. 2017年03月11日—2017年04月10日 完成论文
4. 2017年04月11日—2017年04月28日 准备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作者、书名、论文题目、出版社或出版号、出版年月或出版期号。文科不得少于15篇,理科不得少于10篇,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2篇)
[1]范长军.德国商标法(德国商标与其他标志保护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10 .
[2]范长军.德国专利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178.
[3]白绿铉.日本新民事诉讼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93.
[4]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0(04),112-122,206-207.
[5]中国网.唐佳蕾.李克强谈改革:吾道一以贯之,锲而舍定有成效[EB/OL].
[6]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EB/OL].
[7]毋爱斌.损害额认定制度研究[J].清华法学,2012(12),115-125.
[8]袁杏桃.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基础与制度建构[J].甘肃社会科学,2014(05):196-199.
[9]梅雪芳,陈晓峰.知识产权法定赔偿使用问题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9(06):63-66.
[10]金福海.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09.
[11]万迪,路聪.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效果分析及完善路径(上)[J].中华商标,2016(04):55-61.
[12]万迪,路聪.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效果分析及完善路径(下)[J].中华商标,2016(05):18-22.
[13]王利明.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J].比较法研究,2003(05),1-15.
[14]朱玛.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的反思与完善[J].知识与知识产权管理,2016(12):55-58.
[15]尹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3.
[16]奥特马.尧厄尼希.民事诉讼法[M].周翠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262.
[17]罗森贝克等.德国民事诉法(下)[M].李大雪译.北京:2007,843.
[18]阳平.论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从知识产权特征出发的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75-180.[19]胡达川.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7,1-43.
[19]唐力,谷佳杰.论知识产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J].法学评论,2014(02):18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