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继刚、古诗韵初步研究了城市RBD的定义、类型和功能等问题;并认为中国目前已经形成城市RBD的雏形的区域包括青岛香港中路地段、江苏南京夫子庙地段、上海城隍庙地段、广州天河城地段及
1.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比较注重游憩活动需求,所以国外很多研究学者在城市规划和旅游研究中都曾提到与RBD相关的研究,根据相关参考文献,国外对城市游憩商业区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城市游憩商业区的概念研究。C. Stansfield和J. E. Rickert(1970)在研究旅游区的购物问题时首次提出RBD,将其定义为为满足季节性涌入城市的游客的需要,在城市内集中布置娱乐业、饭店、新奇物和礼品商店的街区[2]。这是早期的游憩商业区定义研究。
20世纪九十年代的研究者对城市RBD定义的研究中, Buertnshawa(1991)对欧洲城市的旅游业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中心旅游区”的概念;Shaw和Williams(1994)认为,城市只要在空间和功能上集聚了各种设施和吸引物,能够吸引旅游者和城市居民,最终将会形成城市RBD[3]。
总的来说,国外研究者对游憩商业区定义的研究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在于研究者们都认为游憩商业区是作为城市中满足游客需求的设施和吸引物。
二是关于城市游憩商业区特征的研究。国外研究者对游憩商业区的特征研究主要涉及到空间外形,大部分研究者认为游憩商业区在空间外形上呈长条状,以直线型为特征。
在国外经济发达的地区,城市游憩商业区的数量和质量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可以看出,国外学者们对RBD的研究已经相对成熟,但国外对RBD的研究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国内游憩商业区的建设。
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于RBD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5年,保继刚在探讨深圳华侨城城区发展模式时,提出以旅游业带动城区全面发展,使该区域发展为一个旅游商业区,这是第一次在国内的城市与旅游研究中运用RBD的概念,并预见它可能成为新的城市功能区[4]。
1998年,保继刚、古诗韵初步研究了城市RBD的定义、类型和功能等问题;并认为中国目前已经形成城市RBD的雏形的区域包括青岛香港中路地段、江苏南京夫子庙地段、上海城隍庙地段、广州天河城地段及深圳华侨城等。
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开始对城市游憩商业区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但由于RBD概念在我国引入规划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国内学者对游憩商业区的研究还处于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因此反映单个游憩商业区具体范围界定、内部各功能之间关系的文献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