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起始于1601年英国女王颁布“济贫法”,建立起初步的社会救济制度;19世纪20世纪初1898年对于给薪的社会服务者培训,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一所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化就此
(一)社会工作概况
社会工作起始于1601年英国女王颁布“济贫法”,建立起初步的社会救济制度;19世纪20世纪初1898年对于给薪的社会服务者培训,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一所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化就此开始。
就社会工作的定义而言,尽管在不同的国家对社会工作的概念有差别,但其的专业内涵基本一致: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来对有困难的人进行帮助,让他们走出困境。不同学者对于社会工作的重点强调也是有所差距,有学者强调它是一种服务、有的认为它是一种艺术,也有人认为他是一个助人的过程等等。不同的侧重点它是可以帮助更好地理解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的一般性定义:是以利他主义作为指导,以专业、科学的知识作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助人服务。社会工作根据受助人的需要和受助人的主体性,尽可能运用有效的来帮助受助人满足自身需求的一个过程。
(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研究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方式。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中国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成为中国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4-2-1”下的传统家庭模式很难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机构养老则是缺乏一种家庭的环境和氛围,让老年人喜欢不起来,因而大多数的老年人并不愿意接受机构养老的方式。
在这一条件、背景之下,更多老年人和他们的子女在选择养老方式上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联合国最早于1995年第50届联大报告中已经强调并且要促进《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实施。根据此原则的要求,老年人“应能在有收入、有家庭和社区的帮助以及自助的情况下,获得足够的食物、水、住房、衣着和保健”。应“尽可能长期在家居住”,应得到“家庭和社区根据各自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而给予的照顾和保护”。国外学者在对于社区照顾的理解方面,J.Higgins 指出了社区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包括:政府、非专业护理人员、志愿者或是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等。[ ]而在社区照顾的内容和方式来探索,apman 认为相比机构照料,社区具有独特的优势,提供的服务对于居家老人而言是最便利、最适宜的方式,应该在政府的扶持下,利用资源,设立各种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可通过两种方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一是直接对其提供必要的服务,这样可以减轻其家庭成员的负担;第二是对照顾者进行专业培训,成立专业小组来调节成员之间的关系。[ ]社区居家养老,依托于社区,以家庭为核心,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联合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慰老服务,既可以让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之中,同时也可以将一部分养老的功能转移到社会之中,由社会、社会组织和社区来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
(三)社会组织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方式
作为一个以“助人自助”为理念的组织,社会组织本身就具有乐于奉献、服务于他人的志愿和性质。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和社会群体,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参加政府对于公益事业的项目投标,投标成功后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项目之中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来完成项目的组织。社会组织在这个过程扮演的是政府项目的承接方、资源连接方、资源分配者、活动策划者等多种角色来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满足这一群体在生理心理方面的需求,进一步达成和谐社会的美好祝愿。
社会组织如何介入一个社区居家养老的项目之中,社会工作者在其中如何更好地运用自身的专业性和将自身所学运用在实践之中,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这三者之间的联动关系如何等等这需要不仅仅掌握这些知识,同时还应结合实际和先辈们的知识成果以这一项目作为着眼点开始探索和发展,为今后的社会组织的介入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