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颁布的法律中对其有所规定,即现今国内体育部门对全国所有体育工作进行管理,而其他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相关体育工作进行管理。尽管针
目前,国内颁布的法律中对其有所规定,即现今国内体育部门对全国所有体育工作进行管理,而其他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相关体育工作进行管理。尽管针对电子竞技的相关法律还未颁布,然而早在03年,电子竞技这一运动已经被我国体育管理最高部门纳为国内体育正式项目之一,对这一项目的管理已经被纳入到体育运动的范畴中进行管理,但是电子竞技其本身的特殊性和必须覆盖多个领域、部门的综合性使得电子竞技不仅仅与竞技体育相关,还需要与网络文化、信息产业和电子出版行业等诸多概念相关。就目前来说,中国的电子竞技是由国家体育行政部门主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等多个政府部门共同管理监督的事业。
(2) 社会组织机构
职业电子竞技社会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各种事业类体育组织、社会团体类体育组织和一些民间的体育组织。体育总局直属的机关中心、运动管理中心、直属学校和其他组织机构属于事业类体育组织;社会团体类体育组织包括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三个协会。除此之外还有全国社会群团的体育组织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等机构中设置的一些分管体育工作的机构和体育俱乐部。除掉上述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管理机构之外,我国在11年初便建成电子竞技的联盟,其由国内众多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共同加入。这一联盟对于国内相关电子竞技比赛的组织、管理等进行全权负责。与此同时,这一联盟还制定系列管理办法及管理机制,对相关竞赛中具体行为进行规范,并将其交由国家体育总局电子竞技系直接管理和登记。
3 我国电子竞技行业人力资源现状
(1) 我国电子竞技职业选手的人才培养现状
在职业的电子竞技选手人才培养方面,成熟的人才培养和训练体系还未形成。参照我国目前足球、篮球、乒乓球等常规竞技项目,其采用的训练模式是“三级训练网”。需要根据相关的训练要求,对训练要求的各个方面进行精心布置,保证能够建立完整的训练网。在训练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初步形成以竞技体育为先锋队、奥运会为重点目标带动体育事业全面繁荣发展的战略布局。传统的“三级训练网”模式在我国职业的电子竞技运动产业上还未成功实现,而且“三级训练网”模式一定不能原封不动的照抄照搬。就现阶段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职业电子竞技选手还在通过以同台竞技、个人切磋、交流经验等比较原始的个人摸索的形式来提升运动水平。
(2) 我国电子竞技职业选手的收入和其生存现状
在收入方面,工资、奖金、转会费等固定收入是我国职业电子竞技选手的主要收入构成,因缺乏明确的标准和限制,不同的职业电子竞技运动员间存在着不小的收入差距,网络上被戏谑的职业电子竞技主播“月入百万”的只是凤毛麟角。某些高水平选手月收入确实可能达到会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仅就转会费一项而言,近年来明星职业电子竞技选手签约费和转会费相当可观,其中就有DOTA2 项目职业运动员张成俊(ID:Paparazzi)300 万元人民币的转会费、张宁(ID:Xiao8)200 万元人民币的转会费、胡良智(ID:Kaka)100 万元人民币的转会费。而更多的是收入平平的一般职业运动员,除此之外还有水平很高的运动员,但因缺乏包装、不善于商业运作或不善言辞而收入惨淡,甚至举步维艰。生存现状方面,职业电子竞技项目与其他职业竞技项目类似,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黄金年龄是青少年时期,生命时间短,加上运动水平保持需要高投入,大多数职业电子竞技运动员生活并没有传闻中的那样好,普遍上职业运动员的收入仅够基本日常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