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对被害人的选择常具有随机性 大部分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地位都偏低,他们接受的道德法律教育较少,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一些流动人口在产生
(五) 对被害人的选择常具有随机性
大部分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地位都偏低,他们接受的道德法律教育较少,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一些流动人口在产生恐惧、失落、忧虑等情绪后会诱发犯罪心理。由于他们的犯罪动机具有即时性,因此被他们侵害的群体也是随机性的,举例来说,在流动人口实施的抢夺犯罪中,衣着华丽、显露财富的人往往是他们的主要对象;在性侵犯罪中,穿着暴露、行为不检点的人是其主要对象;在诈骗犯罪中,中老年群体是其主要犯罪对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产生口角、纠纷的群体也有可能成为刑事受害人。在上面提到的各种犯罪类型中,尽管受害人具有特定性,但是犯罪分子只是随机选取各类犯罪对象,他们的犯罪行为并不具有计划性和预谋性,大部分犯罪者都不认识受害人。犯罪分子只是通过随机选取对象实施某种犯罪行为。
(六) 犯罪手法加快翻新
近年来,科学技术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一些犯罪分子开始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实施犯罪,其犯罪手法日益多样化。其主要表现为:犯罪手法更加灵活多变、犯罪工具逐渐增多,例如在汽车盗窃犯罪中,犯罪分子使用了导航技术、解码技术等一系列新技术,他们还利用网络传播、销售犯罪技术和手段。如今,网络、智能手机以及各类移动终端渐渐成为公众生活、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许多犯罪分子也利用这些便捷条件建立了集团化、组织化的犯罪团伙。厦门市警方在破获多起汽车盗窃案时发现一伙犯罪分子针对特定车型实施犯罪。随着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媒体开始大肆报道各类案情,警方也在不断宣传侦破经验,一些犯罪分子反复学习和分析警方的办案经验,他们掌握的犯罪技能和犯罪手段不断增多,其反侦察水平大幅度提升,许多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会销毁脚印、指纹等信息,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