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新莽封泥职官考(2)

郭俊然在其文章中整理了汉代出土资料中所见而传世文献所遗的新莽将军幕府职官[ ]:左率,理军,军库长,辦军,校尉丞,右侯,中士。并根据文献有载


郭俊然在其文章中整理了汉代出土资料中所见而传世文献所遗的新莽将军幕府职官[ ]:左率,理军,军库长,辦军,校尉丞,右侯,中士。并根据文献有载之职官推论上述职官的隶属和职能。另有两个具体时期不明的汉代将军幕府职官:营侯丞,军佐。郭俊然指出不仅是低级职官常被文献所遗,新莽时期中央职官也有20余种未见于文献,其中大都为新莽增设的职官[ ]。郭俊然认为王莽改革官制的特点是:中央主要职官多由西汉官职改名而来,但职能与设置变动不大;王莽新设的多为非主要职官或低级职官,这类职官数量众多,但位卑权轻,因而不被史书所重[ ]。对于出土资料与史籍文献的众多不合,郭俊然详细地厘清了两者的对应关系,对史载进行了补充,为出土资料找到了归属。郭俊然的研究论述着重于梳理职官的隶属关系和设置情况,对职能涉及较少。

代国玺通过解读居延汉简和悬泉置壁书中的历史信息,指出王莽官制改革中的“六卿”(“更名大司农日羲和,后更为纳言;大理日作士;太常曰秩宗;大鸿胪曰典乐;少府日共工;水衡都尉日予虞”)并非简单地由前汉官更名而来,更涉及到职掌和隶属。代国玺在文章中重点分析论证了“義和”是由西汉旧官“大司农”和“義和”合并而置的,不是简单地将“大司农”改名为“義和”,后更名为“纳言”,职掌颁下诏令兼管钱谷之事。同理可推论,“六卿”都不是简单地更易名称,而是不同职官的合并,从职掌和隶属的角度看,“六卿”可以说是王莽新置,《汉书》中的记载过于简单,对这些职官应该深入理解[ ]。

除了史籍记载,诸如戏曲、小说、诗歌等艺术体裁也会保留当时社会的重要信息。如辛延年的《羽林郎》一诗中有“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诗中称霍光家奴冯子都为“金吾子”,以往学者大多认为冯子都的身份应该是“执金吾”的属官,如“执金吾丞”。但阎步克通过考证却认为作为家奴的冯子都同时身兼京城卫戍长官的属官,不合情不合理。他指出,汉代官僚权贵出行时都有骑从、侍从随行,这些人员往往手执象征权威的“大棒”,即“金吾”来显示主人的身份和地位。这与冯子都家奴的身份相符,因此诗中的“金吾子”与“执金吾”并无关系,而是平民百姓对这类人员的敬称[ ]。

王莽不仅对职官系统进行改革,对爵制也作了改动。将原先的二十等爵制改为五爵制,原“关内侯”改为“附城”。出土资料中多见“某某里附城”,有学者认为“里附城”为新莽时期的爵制,“某某”为行政区划中的地名,或为受赐爵者的籍贯所在。庄小霞发现在众多“某某里附城”中,“某某”并非都是地名,且“里附城”与王莽改爵制“附城”不符,因此提出,“里附城”并非新莽爵制,“某某里”当为赐爵时的封号,而非地名,“某某里附城”是新莽时期“附城”一爵的特殊命名形式[ ]。

新莽官印保存了新莽时期大量的地名和官名,是研究新莽历史的重要实物资料。但新莽时期制度变动频繁,同一时期的官印在形制和印文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叶其峰在大量研究新

莽官印的基础上,对印文中出现的特殊名称作了解读,并总结出新莽官印的特征:王莽虽大规模改动地名,但印章中仍有用旧名的情况;“汉氏”、“闲田”、“睦”、“新”等均是新莽时印文特有的[ ]。叶其峰对职官的认知存在偏差,如他认为“魏部”是新莽州部名称,而依前文阎步克所言,“魏部”应为公国。但是,叶其峰对新莽官印特点的整理总结,为我们鉴别和识读新莽官印提供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