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利用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内土地集约利用上与国外相比较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要素驱动现象较严重。


(一)国外研究进展

在《土地经济学原理》中提出(查理德伊利,1993)土地密集型的使用是为了通过提高土地投资的强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 增加现有土地上的劳动力和资本。土地的密集开发是按照减薪原则进行的,在最高的强度土地利用的民事用途是土地的边际收益,相当于边缘化生产的阈值,而土地利用却没有达到。 集约使用的边界是理论上的广泛[1]。   在《农业区位论》中提出(图能,2001)总结了集约土地使用的规律,也就是说户集中理论是指导方针。在土地的集约利用方面提供了方法和管理思想[2]。Bernd Heber(2002)将区域天然资源条件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一起影响结果定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概念[3]。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预测,(1997)美国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中国的城市化将成为主要焦点,这将对这个进程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城市化研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许多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影响城市化的城市化问题[4]。  Cynnamon Dobbs, Craig Nitschke等学者(2013)参考城市土地利用布局有关研究内容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与讨论,并且还获得了对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概念和分析结果,土地利用中的产业、交通、住宅以及公园绿地等都会建设成用地。表现出城市空间布局的基本状况和城市功能区的地域差别[5] 。

(二)国内研究进展

  在《新型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强化的问题和措施》中提出(郭小中,2007)把重点放在守住生态底线是终极的目标。体制创新和技术革新是个手段,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和提高效率是最终目标。将城市和农村地区纳入主流、协调和融入生产性城市,并将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纳入城市规划在土地使用和空间规划的结构和空间规划的框架内。同时,必须协调和统一各种计划,包括特别的土地恢复计划,农村生产计划和生活计划,生态,城乡建设,农业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综合协调规划建筑群,能源,水和基础设施,工业建设。空间点的规划,有序的时间顺序。国防部坚持“后两个”的原则,即不歧视原则。首先规划和建造,先在地下进行,然后制定合理的方案,有效避免建筑盲目和随机性的开发[6]。

在《优化土地资源分配以促进对新型城市化进程的研究》中提(李敏飞,1993)出较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地区中建议中央集权制国家和市镇主要在建设用地上的土地交换,首先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其次产权制度的更新这样为中小型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更好的保障,办法是在产权制度中实行创新,建立可持续城市管理机构。再次提升了农用地的利用率,增加了农林产品的产量,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为工业企业制造业奠定基础[7]。

在《交通区优化配置的研究》中提出(李连成,1994)建议按照分类原则建立交通区付费使用制度发展和逐步推进,加强国家综合规划和实施主要运输网络系统,建立有效综合利用运输系统运输面积和空间发展等[8]。

在《尺度土地资源配置的研究》中(唐颖璐,2001)利用各种方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优化了土地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配。该系统将提供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土地利用的结构优化系统,当做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填补和引导。土地使用的过程中,由于所研究的设施和收集数据的复杂性,许多方面需要不断改进[9]。

在专利中公布了《土地使用模式和规划体系》(周敏、谭术魁,2002)其中包括:获得经济、社会、关于土地利用的变化和林业的成本和效益的可靠的、可比的、环境和环境信息系统;土地管理方案和经济利益的变量;土地利用规划条件的使用规划方案是强制性的,适合的经济利益的小资源是最终的资源,包含社会,技术,经济和环境的限制。涉及到结合土地资源配置模型,同时关联到计划土地内部的不确定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利用这种方法进行土地规划是具有全面性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