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fluence of moral education on the personal worldview of students。This article researches whether approaches to moral education aim to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ersonal worldview of students.
摘要:本文研究道德教育方法的目标是否影响学生的发展个人的世界观。文中用一个由荷兰提出的道德教育计划案例的研究结果,来对各种道德教育方法进行分析。我们的分析表明, 因为潜在的本体论信念,每一个方法都旨在影响学生的个人世界观。这是道德教育方法对个人世界观的必然和最小的影响。我们的分析还表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和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这两种方法更进一步表现出了这一点。两者都旨在致力于个人世界观发展,因为它们旨在影响学生拥有的广泛的道德观念(伦理和目的)。
关键词:个人世界观;广泛道德;美德伦理;义务论伦理学
在公共教育中的宗教讨论中,通常前提设定为这些学校的目标不应影响学生的宗教信仰,也不支持一个特定的宗教。有人认为公立学校谈到宗教时应当保持中立。在公立学校,例如在美国,老师不允许参与宗教活动,也不允许教学时提倡特定的宗教观点。他们鼓励与学生分享他们的个人宗教观点。这并不意味着宗教是排除在该州或美国国家的课程之外。它可能是一种教知识的方式。在国立学校,可能会举办一些比较宗教的课程或把圣经当作文学。在法律上还允许在州立学校及其周边进行私人的宗教活动。例如,学生可以和同学讨论他们的宗教观点,组织祈祷,组织课外活动。但是,学生传播宗教观点并不是以教育为目的的。 (Feinberg &莱顿,2013;Feinberg,2014;美国教育部:http://www2.ed.gov/policy/gen/guid/religionandschools/prayer_guidance.html)。
在荷兰,我们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公立学校老师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为学生提供知识来理解宗教和非宗教的世界观,但不能影响学生做出进一步发展的特定的承诺。在最近的争论中,人们开始质疑公立学校是否应该多提供一些关于宗教的知识。一些学校和州立学校组织表示,他们应该注意了解学生对生命意义的个人观点以及学生的信仰,而不对学生施加某些具体的宗教观点来促进学生的身份转变。(Veugelers,2008;拉默斯,2008;Miedema,2013;Veugelers & Oostdijk,2013)。
在第一个例子中,讨论的重点是宗教在公立学校的位置。然而,第二个例子则表明,似乎只有问题的一部分内容正在被处理。首先,许多人对生命的意义有非宗教的观点和信仰。这些观点和信仰暂时不考虑是宗教信仰教育影响的。其次,由于公立学校提供的教育,很有可能对学生个人观点产生一种价值主导型的影响,即使学校并不打算为由于宗教发展而影响学生的世界观做出贡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宗教信仰的学生产生影响也是可能的。我们发现,这种影响最可能在学校提供的道德教育中出现。在许多国家,政府都要求公立学校提供道德教育。现在流行的道德教育方法的价值观和理想,如道德品德良好、民主价值观或多样性的积极的态度,并不是特别的有宗教特色。许多道德教育方法的目的不是为了传播宗教观点给学生,而是使提高有道德的成年人同化这些观点到他们的想法和行动中去,以这种方式为他们参与社会做好准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学生的个人意义的看法和信念没有影响。
为了分析道德教育和这些意义的观点之间的关系,需要作出两个区别。首先是组织和个人之间的世界观和第二个是广义和狭义的道德(Van der Kooij设计,De Ruyter & Miedema,2013)。有组织的世界观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某种(书面和不成文)来源,传统,价值观,仪式,理想或教条具有某种(书面和不成文)的一致和成熟的制度,生活的观点。有组织的世界观由一群坚持这一观点的人分享。 每个宗教都是有组织的世界观,但有组织的世界观也可以是非宗教的,比如人文主义(比较Vroom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