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落实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

从企业管理角度出发,1986年3月24日出版的《华尔街日报》“企业女性”专栏当中,莫里森等人发表的《打破天花板效应:女生能够进入美国大企业的高层吗?》


1、 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对二胎政策落实的研究比较多。

从女性自身角度出发,崔宝琛[1]指出,女性正在遭受严重的“生育惩罚”,小型化的家庭规模及核心化的家庭结构加剧了女性对生育的排斥。同时“生育惩罚”也体现在肖雯、李姝萌、种宇轩等人[2]的文章中,他们指出当代大学生已不在认同“毕业结婚生子,就是人生赢家”的观念,他们中更多人觉得过早的规划结婚生育甚至计划二胎会严重阻碍自己的晋升之路。劳动力市场竞争太过激烈,淘汰机制愈发明显,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考核也日益严格,因为生育问题被排除在外的女性比比皆是。杨芳[3]深入探讨了“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对女性在生活、工作、心理等方面的影响,他认为刚性收入、个体生命需求和女性自我发展实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此时大力需要政府提高保障水平、健全托幼服务以减轻养育孩子的压力。

从育儿模式角度,张苹和茅倬彦[4]通过调查上海市社区0~ 3 岁婴幼儿家庭的养育模式,指出0~ 3 岁婴幼儿家庭对完善育儿政策、增加托儿服务机构及增加育儿指导等方面的需求非常强烈,这些家庭希望能够增加并完善育儿假期,同时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家长们对于育儿费用的补贴和公办性质的早托班开办等方面呼声高涨。为促进家庭幸福、工作顺利以及社会和谐,他们建议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来改善0~ 3 岁家庭的育儿环境。

宋成俭等人[5]从企业角度出发,表明站在效率和效益的角度上看生育政策明显违背用人单位的获利原则,职业女性生育期间的带薪假期本就给用人单位带来了不小的成本,而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这种成本将会变成原来的两倍,这就更好解释为何隐性歧视一直存在,为何职业女性对“生”与“升”的选择如此困难。

王丽,王芮[6]从就业权益保护方面表明现如今女性就业权益保护法律内容仍需调整,覆盖的权益保护内容不够全面,从法律政策出发的还有李源[7]文章中对比了中国和美国对二胎政策的不同报道内容,侧面反应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经济运营模式下人们对待女性生育观念的差别及。

2、 国外研究综述

在人口研究方面,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发表的《人口原理》首次提出人口发展问题,他表明人口与生活资料比例应该相对协调,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人口对粮食的需要远超过土地耕作所能提供的范围,即当今所说的“人满为患”。虽然他忽视了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但是他的方向是对的,而且他的观点为控制生育打下基础。

在质量和数量替换方面,美国贝尔克在《家庭经济分析中》指出,家庭应该以提高孩子的质量代替孩子的数量,他认为家庭经济不变的基础上,只有提高孩子的质量而不是数量,才能效用最大化。

在社会政策差异研究方面,Haya S等人[8]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社会政策的对比,特别提出良好的儿童照顾政策和设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家庭矛盾、减轻夫妻双方的工作压力,从而更好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另外从企业管理角度出发,1986年3月24日出版的《华尔街日报》“企业女性”专栏当中,莫里森等人发表的《打破天花板效应:女生能够进入美国大企业的高层吗?》[9]文章中首次提出“天花板效应”。文中指出女性不能参与企业高层管理并非是因为能力不足或自身不想参与,而往往因为组织中存在一层看不见的障碍,妇女生育期间的带薪休假和育儿顾家的角色交替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用人成本,而这种成本总是推动着隐性歧视,阻碍职业女性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