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汉语介词的省略发展,省略是汉语语法的常见现象。语法学界在不同时期各有不同的见解,学者们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在汉语的
本文讨论了汉语介词的省略发展,省略是汉语语法的常见现象。语法学界在不同时期各有不同的见解,学者们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在汉语的省略研究中,研究对象大多数停留在句法层面,对于句子的主要成分省略主要集中在主语、谓语、宾语等的省略,很少有介绍介词省略的研究。我们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确定了以a.介词的省略b.不同的介词结构c.韩国留学生的介词省略习得为研究对象,主要选取韩国留学生作为被试对象,进行介词省略习得的问卷调查,研究韩语母语者汉语介词省略习得。
1.1古代汉语介词省略研究
根据我们翻阅的现有文献资料,我们发现早在古代,人们就研究过介词的省略。
孙良明(1995)先生在《关于建立古汉语教学语法体系的意见》中提出了取消“介词省略”的说法,他认为介词省略的说法并不合理,介词省略只是为了说清语义变换句法的形式而已。
方平权先生并不同意孙先生的说法,他在《关于介词“于”由先秦到汉发展变化的两种结论》(2000)中认为语法可以不断简化以及介词的省略对进行语义分析非常有利。他觉得介词省略在历时的比较研究中是不能被忽视的。
杨树达(1986)先生表达的“介词省略”的含义是共时方面的,反驳了方平权先生历时的观点,他认为在先秦时“V+N”的结构早就存在,只是到了汉代“V+P+N”结构和“V+N”结构的此消彼长。
张永隆(1986)先生在《谈古汉语的省略》一文中提到介词词组的省略最为多见,但是它比较复杂又容易被忽视。介词在句子中的作用比较明确,省略后一般不会影响语意的理解。
郝文成(1982)在《介词“以”的省略》一文中大概介绍了古汉语中介词省略的研究。以介词“以”字为例,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能省略介词“以”的补语,必须是表示动作的手段、方式或者工具的。文章上所举的例子都是这一类型的,表示其他意义的补语不能省略“以”。
(二)直接粘着在动词之后,表示手段、方式、工具的,省略了“以”字并不会被误解成宾语成分,这种句子也可以省略介词“以”,如例子:试与他虫斗,虫尽靡。又试之( )鸡,果如成言。《聊斋志异·促织》
(三)如果省略“以”字后面的词语,也可以作之前动词的宾语了。如“陈人使妇人饮之(以)酒”中的“酒”,它能够做“饮”的宾语,称为“饮酒”一词,这样的句子如果省略“以”,动词之后必须要带宾语,如“饮之酒”,否则,省略“以”后面的补语就会和动词形成动宾关系,从而失去了补语的特征。
其实在古汉语的双宾语句中,有的时候为了强调远宾语的意义,常常在远宾语之前加个介词“以”使之以动词的补语出现。
(1)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 张良,具告以事。《项羽本纪》
这样的句子去掉“以”,就不能看作是单纯的省略,其后的成分也不能单纯看作是补语,因为省略了“以”之后,句子就是一种双宾语句型,本加上“以”可作补语的部分就变成句中的远宾语了。例如:
(2)汤使遗之牛羊。《孟子·滕文公下》
若“遗之以牛羊”,“以牛羊”是介词结构作为“遗”的补语。去掉介词“以”,“遗之牛羊”是一个双宾语句型,“牛羊”是远宾语,不能看成是省略宾语“以”之后的补语。
1.2现代汉语介词省略研究
对于省略现象,马建忠(1898)在《马氏文通》中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他首次提出“介字”,并将其与动词区分,明确了它的介绍功能。作为现代汉语介词研究的起始,章士钊先生(1907)提出了这一术语“介词”。来裕询先生(1920)对介词的定义、性质与功能做出了详尽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