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城乡收入差距文献综述

考虑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新生模式的影响,进一步分析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传导机制


(一)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城乡差距问题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这是一个不仅在中国,更是在全球范围内都被关心的问题。众多学者纷纷致力于研究产生城乡差距的原因,其中最易外化并引起关注的是收入差距。部分学者从中国的历史、政策和制度的角度来看,认为是时代的原因助推了城乡收入的差距。刘社建等(2004)认为建国初期,工农业产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掠夺了农村资源,使得农村资源更多地流向城市,造成了城乡资源分配上原有的差距。蔡昉、杨涛(2000)则认为传统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制度问题使城市利益集团掌握对经济的控制,从而导致农村经济承受巨大压力,造成城乡收入差距。林光彬(2004)同样认为,中国社会现存的社会等级关系加之市场经济的巨大推动力共同拉大城乡收入差距。另外有一部分学者提出户籍制度扭曲了劳动力市场,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城乡户籍制度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可解释比例占20%以上,且农村劳动力的入城流动可以显著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蔡继明,1998;李实,1999;姚先国等,2004)。还有一些学者将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归结于财政支出的分配。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均衡,对城乡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都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偏向城市的经济开放、国有化、政策支持都进一步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悬殊(傅道忠,2004;陆铭等,2004)。刘文忻等人(2006)基于1978-2003年的面板数据发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有普及基础教育和加快城市化,而劳动力的向城市流动、对外开放程度与财政支出都对收入差距有负面影响。黄国华(2009)在城市化这一问题上持不同意见,认为短期内城市化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中长期才会使其缩小。还有一些学者从其他的角度探究城乡收入差距的原因,如人力资本、生育率、失业率、第三产业就业率等(郭剑雄,2005;王培刚等,2005),都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社会因素。综合上述文献,研究城乡收入差距的原因众多,但从金融发展的角度来研究的并不充分,不过仍有一些学者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一些探究。

(二)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分配的关系

一直以来,经济学家都将重心放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上,却鲜有学者关注这两者与收入分配的关系,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才开始出现关于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研究。并且,国内外学者在此之后进行的对于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联系的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从现有文献研究成果归纳总结,大致可以得到以下三种观点。

1、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分配呈现倒U型关系

Greenwood和Jovanovic首次提出G-J模型(1990)来分析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奠定了这一问题研究的基础。G-J模型是一个动态理论模型:居民可以通过金融中介获取原有资本以外的收益,但使用金融中介需要支付一定的固定成本。在金融发展的早期阶段,受规模、手段的限制,固定成本较高,穷人没有能力支付这个成本而无法享受到利用金融中介带来的高效益;富人支付了固定成本,享受到金融中介的服务并获得了更多的收入。这种财富积累的差距,在初始财富的基础上加重了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使收入分配趋向不合理。但随着金融的发展,使用金融中介所需支付的固定成本变小,技术手段提高,穷人能够使用金融中介,也就可以获取金融服务带来的高收益,使得收入差距逐渐缩小,最终达至一个均衡的水平。这样的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呈现倒U型。

然而这只是构建的一个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了实证分析,来论证该理论是否成立。Townsend和Ueda(2001)在原G-J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构建了一个动态模型进行数量模拟,他们以1976-1996年泰国的微观数据为基础,证实了随着金融的发展,会加剧收入不平等的情况。Lyigun和Owen(2004)以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同样得到倒U型曲线的结论。我国学者针对中国的相关数据,进行面板回归,都实证检验了我国金融发展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确存在明显的库兹涅兹效应,即随着金融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先扩大再缩小(胡宗义、刘亦文,2010;田杰、陶建平,2011;丁志国等,2011;孙玉奎,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