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融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与第一种观点不同,Galo和Zeira(1993) 、Banerjee和Newman(1993)认为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决定了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
2、金融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与第一种观点不同,Galo和Zeira(1993) 、Banerjee和Newman(1993)认为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决定了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他们得出结论:在完全的金融市场的基础上,金融的发展缩小了收入差距,而不完全的金融市场则未必。同样有实证结果支持了这一结论。Clark、Xu和Zou(2003)收集91个国家1960年-1995年的经济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显示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之间呈现负相关。汪建新、黄鹏(2009)、苏基溶(2009)都使用我国29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发现低收入者会随金融的发展获得增加的收益,从而减少贫富收入之间的差距。刘棋、张乐柱(2011)以广东省数据得出同样的结论,并且还提出农村金融发展的效率在短期内对缩小收入差距有明显效果,而发展的规模在长期内更有效。
3、金融发展拉大城乡收入差距
国外学者对金融发展会拉大收入差距的观点支持者不多,Maurer和Haber(2003)认为即使金融在不断发展和深化,贫困者依然有着较大的借贷约束,难以获得有效的融资手段,难以获取高收益的金融服务。而不断发展的金融服务则大大便利了富人们的生活,他们拥有了更多样的融资手段、更丰富的融资渠道、更高效的融资收益,实际是金融服务的发展牺牲了穷人的利益,使富人收入水平更加提高,反而提高了社会的收入不平等。
国内的学者普遍支持此观点。章奇、刘明兴和陶然(2003)汇总各省1978年-1998年的数据,将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以银行信贷量与GDP的比值来代替,通过实证分析得到:我国金融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且在20世纪90年代该效果最为突出,其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对农业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姚耀军(2005)在对章文模型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最终得出同样的结论,他认为城乡收入差距由于金融的发展被拉大,同时收入差距也使得金融得到发展。温涛 (2005)的研究表明,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在大幅度流失,同时将农村居民收入转移到城市居民手中,加深了原有的贫富差距。更多的学者不仅给出该结论,并且分析了产生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1)农村资源向城市流动,加剧了原本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情况。(2)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完善,监管不完备,城乡之间的金融发展自身存在差距,更加导致了收入的差距(张立军、湛泳,2006;楼裕胜,2008;孙力军,2009)。
此外,在我国学者界还存在一种观点,即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并不显著。陆铭、陈钊(2004)研究城市化水平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时,将金融发展水平作为控制变量的一种,发现两者并无显著关系。尹希果、陈刚、程世骑(2007)使用我国各省的1978-2004年的统计数据,实证得出金融发展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替代变量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也就是说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并无长期均衡关系。
在对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后,可以发现国内学者大多是在充分吸取国外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情进行了实证研究。但学者们使用的方法不同、变量不同、得出结论也不尽相同:(1)由于数据的可得性,学者对于金融相关比率指标的计算方法不同,并未统一对金融资产的衡量口径。(2)研究区域有选用全国的,也有对单一省份或市级进行分析的,区域范围的不同也会导致结论的差异。(3)对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城乡收入差距的衡量,国内学者也并未统一,不仅要考虑金融发展规模,还要纳入金融发展结构、金融发展效率等因素;在收入绝对数相比时还要考虑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情况,考虑到其他会对城乡收入差距有影响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