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以安徽省为例(2)

4.5.6壮大救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均衡资金供给18 4.5.7建立健全救助体系,构建社会救助法律18 5结论19 1绪论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


4.5.6 壮大救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均衡资金供给 18

4.5.7 建立健全救助体系,构建社会救助法律 18

5 结论 19

1 绪论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实行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使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我国的对内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率先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对内改革的大幕。到如今城镇人口已超过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不断加进,广大的农民家庭步入小康水平。但还有好多农村人员处于特困状态,享受不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还有许多问题,本课题旨在研究如今现存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完成至2020年,让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消灭贫困人口的目标。而农村特困人员是贫困人员中最贫困,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群,也是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二十一世纪全球步入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格局中,中国面对诸多强国,要保持自己的竞争力,要掌握足够的话语权就要坚持现代化、工业化,发展均衡化。在党的十六大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七大中提出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十八大中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九大中提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要求要加快农村改革,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农村全体脱贫。而农村中有类人群即特困人员大致相当于以前的五保户,他们很难自给自足维持自身的生活,对这类人群就需要社会救助来兜底保障,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救助由于种种原因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法律建设不足。计划经济时期,五保供养制度在保障五保户生活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保障水平相对较高。但是,自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后, 尤其是农村费制改革,使五保供养由村集体供养转为政府财政支持,资金供给方面相对降低了,五保供养的水平不升反降。传统的农村救助制度需要改革创新,规范化,科学化,细致化,法制化的救助制度亟需建立。建立农村社会救助,既关系到农村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农村社会救助的对象属于弱势的贫困群体,对贫困群体进行救助,一方面有助于他们脱离贫困境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个人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新世纪国家颁布了若干条例,旨在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减少贫富差距。但具体的法律还是没有,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缺乏有效衔接,在审核特困人员准入,不符合人员离开,救助成效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实现脱贫指标。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经过改革开放37年来的努力,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这些成果的背后是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势必完成规划目标的决心和不懈努力。

1.1.2 研究意义

安徽是率先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改革的省份,目前我国贫困农村大都位于中西部地区,安徽正是其中一员。安徽还是个农业大省,以及人口输出大省,许多农村人员外出打工,这直接导致农业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资金不足,相对于集体化经济中,集体供养的相对充足的资金,如今的五保供养资金不足,农村老弱病残人员多,救助难度大。对安徽省的特困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的探究对推及全国有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