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工作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应用研究

本文谨以笔者亲自参与的小组工作案例来分析一些个人见解,希望为老年社会工作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摘    要:老年化社会的进程加快对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下的养老事业,老年社会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老年人口的增多使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急需做出调整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进程。小组工作方法应用于老年社会工作成为一个较好的老年社会工作方法,无论从社会工作者还是老年人层面都是非常适用的社会工作方法,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也存在一些局限。

The process of aging society has accelerate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old-age care industry. Faced with the old-age car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social work for the elderly is also facing new challenges. The increase in the elderly population makes it necessary for professional social workers to adjust their quantity and quality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aging society. The application of group work methods in social work for the elderly has become a good social work method for the elderly. It is a very suitable social work metho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workers and the elderly, but there are some limitations in the actual application process.

关键词:小组工作; 老年社会工作; 老年人; 应用; 局限

Keyword: Group work; Social work for the elderly; Aged ;Apply; limit

目  录

第1章 前言5

1.1 研究背景5

1.2 研究意义6

第2章 老年社会工作中应用小组工作方法的必要性7

2.1 老年人的特殊性7

2.1.1 老年人生理的上特殊性7

2.1.2 老年人心理上的特殊性7

2.1.3 老年人社会生活上的特殊性8

2.2 老龄化社会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要求8

2.3 小组工作方法在老年社会工作的适用性9

第3章 老年社会工作中的小组工作实践——以金秋钱塘老年公寓智能手机教学社工小组为例11

3.1需求评估11

3.2小组服务方案11

3.3小组服务效果评估13

第4章 老年社会工作中应用小组工作方法的局限15

4.1 小组工作方法自身的局限15

4.2 小组工作方法在老年社会工作实践应用中的局限15

结语17

致谢18

参考文献19

附件21

第1章 前言

1.1 研究背景

国际社会通用的判定一个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标准是“65岁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超过7%,或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因此我国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  由我国200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可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3.26%,无论是从我国对“老年人”的定义还是国际上的通用标准来说,我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向养老事业发出了新的挑战,过去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困境。我国的低生育率水平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共同导致了养老负担的加重,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青少年人口比重不断下降,老年赡养能力情况较差。 根据2013年的中国老龄社会与养老保障发展报告的统计,受到收入分配政策、就业情况、产业结构、社会保障以及退休年龄等相关政策的影响,我国老年赡养比已经达到边界老年赡养比,劳动人口红利消失 。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归结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交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老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和社会生活的特殊性,在需求满足上面临困境,所以在老年社会工作中要更加地注意老年人群体的各种需求满足感。

老年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可分为源头时期、专业化起步时期、专业化发展过渡时期、专业化发展恢复时期和专业化建制时期五个时期。 我国老年社会工作的本土实践可以从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追溯: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2007年民政部确定的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就包含社会福利院、军休所、养老院等专门的老年服务机构;2011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要加强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工作队伍;2012年和2013年,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首届和第二届“优秀老年社工案例征集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集活动的获奖案例中绝大部分来自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是广东和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