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者对生育观的研究表明,现在的女性己不再单纯以“贤妻良母”为其实现自我价值的目标,而是以“为我主义”为生活宗旨[4]。他们认为,当今社会
国外学者对生育观的研究表明,现在的女性己不再单纯以“贤妻良母”为其实现自我价值的目标,而是以“为我主义”为生活宗旨[4]。他们认为,当今社会对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观念上有了巨大的变化,已不再是贤妻良母的传统模式,开始认可女性的多元化选择与发展。有两个原因促成这种改变,一是女性开始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工作和活动;二是国内外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开展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以及社会媒体对这些运动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5]。此外,国外学者对影响生育的因素研究认为,家庭的生育决策主要通过对孩子的成本一效用分析做出是否再要孩子的决策,当边际孩子的效用大于负效用时家庭决定生育这个孩子,当边际孩子的效用小于负效用时则不生[6]。
而国内学者则从经济学角度出发,通过博弈理论来分析中国传统生育观形成的原因,得出孩子数量多便可以争夺和控制更多的资源,收益也随之增加的结论[7]。徐安琪对上海市人群生育孩子的经济成本调查研究时,发现生育孩子的经济成本在不断攀升,但她指出孩子的效用不仅仅是经济效用,对孩子在心理抚慰和满足、强化家庭凝聚以及增添家庭乐趣方面的效用考虑己经超过了对其经济效用的考虑[8]。韩永江在讨论经济因素对生育数量选择的影响时指出夫妻双方通过对有限的家庭资源收入与时间进行理智的分配与选择使用,形成与之相应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观[9]。此外,国内学者对影响生育的因素研究认为,贫困与生育观相联系,研究结果表明贫困与多生常常共存的现象[10]。李忆春则认为文化水平与生育观有联系,研究结果表明妇女文化素质与初婚年龄、初育年龄和活产子女数呈现出负相关关系[11]。杨垣国则指出了人口政策的实行对生育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仅带来了人口数量的变动,也间接地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12]。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摆脱了人口高增长的困难,为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多年的人口低增长造成了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等人口问题,不久将有可能制约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3]。
根据往年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大数据中居民生育意愿的调查显示,近十年来我国女性总体生育意愿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所以了解我国成年女性生育意愿随着经济、文化和社会时代的发展以及人口政策的改变所发生的转变,探索影响女性生育意愿的显著因素,为我国未来人口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便成为了本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2 对象与方法
2.1资料来源
本文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由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人口中心与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和食品卫生研究所合作完成的“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的调查数据。这个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包涵了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河南、广西、北京、湖北、湖南、贵州、上海和重庆等12个省和直辖市。截至2016年共进行了9次调查,调查年份分别为1991年、1993年、1997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9年、2011年和2015年。由于在写作本文时2015年的数据尚未被整理公布,所以本文选取了2011年调查的截面数据。对原数据中涉及生育意愿的不同问题的被调查对象的ID合并、筛选、整理本研究所需样本数据共有2242个。虽然人口普查中,一般认为育龄妇女是指年齡在15岁到49岁之间的女性,不论结婚与否,生育与否,但考虑到未成年及未结婚女性一般对生育方面的认识还不成熟,所以本文将其视为无效数据排除在外。故本文将研究对象设定为所有在婚、离婚和丧偶的年龄在52岁以下的成年女性,最终共得1133个有效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