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惩罚的内涵与价值意蕴 (一)惩罚 在《辞海》中,惩罚有“戒止,惩戒”之意,即“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惩罚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给犯错者一个教
一 惩罚的内涵与价值意蕴
(一)惩罚
在《辞海》中,惩罚有“戒止,惩戒”之意,即“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惩罚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给犯错者一个教训,具有报应的含义,而“戒”又具有威慑的含义。
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词典》对“惩罚”的解释为“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与‘奖励’相对,为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有利于学生分辨是非善恶,削弱受惩行为的动机,达到改正的目的,也有助于学校维护校规。”
(二)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当今人们对惩罚持反对态度,主要是因为把惩罚等同于体罚来看待。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惩罚和体罚进行区别,体罚是一种以伤害受教育者的身体或者侮辱受教育者的人格来使其痛苦的手段。体罚虽然也是惩罚手段,但是属于不正当的惩罚手段,这样一来就与我们所说的教育中的惩罚有着本质的区别。
合理的惩罚是以法律和道德为基础的,是极具教育艺术的行为,惩罚者本着尊重学生的态度,目的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促使学生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教育者运用惩罚时会考虑到被惩罚者身心能够承受的范围。而体罚是一种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行为,会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理造成双重伤害,不仅不利于学生对违规行为的认识和改正,还会导致学生对学习和学校这个环境产生不良情绪。
(三)惩罚的价值意蕴
1.惩罚是学校管理的需要
学校作为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组织机构,其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规范,做到有条不紊,这个时候纪律就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纪律作用的发挥,又需要一定的惩罚措施予以保障。在迪尔凯姆看来,“为纪律赋予权威的,并不是惩罚;而防止纪律丧失权威的,却是惩罚,如果允许违规行为不受惩罚,那么纪律的权威就会逐渐为违规行为所侵蚀。”根据迪尔凯姆的观点,对儿童的有效管理就势必成为教育活动中的重要部分,并支持学校建立合理的惩罚制度。
赫尔巴特是性恶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儿童从出生开始,性格中就含有不稳定的因素,可以称之为“烈性”,这种烈性是需要被压制和管理的,否则则会威胁到儿童的成长,影响其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导致将来的缺陷的性格和反社会行为的生成。教育中的惩罚就起到了压制儿童性格中不稳定因素的作用。
2.惩罚是受教育者健康发展的需要
小学生是发展过程中的人。小学生的年龄阶段决定了其身心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但是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意志力薄弱,自觉性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教育者正确的方向性引导就显得十分重要。当儿童的行为出现偏差时,说理性教育是教育者的首选策略。但是大部分儿童都会出现“左耳进右耳出”的情况,不能很好的进行自我教育,这时惩罚就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儿童意识到犯错误就会被惩罚,而惩罚让自己感到不愉快时,下次在做出违规的行为前,就会有意识的对自己的违规行为加以控制。
小学生处在一个性格中包含冲动因素,并且不具有责任意识的阶段。低年级的儿童还具有自我中心性,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看待问题而无法考虑他人的感受。这个年龄的儿童不能客观地看待自己的行为,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教育,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定的规范来约束他们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的孩子在家里都是掌上明珠,父母对孩子极尽宠爱。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缺乏挫折教育和意志力的磨炼,不利于身心全面发展。在学校教育中,让学生明白“规矩”的存在尤为重要,让其明白有些界限是不能触碰的。规矩,就是学校制度,制度的运行需要惩罚来为维护,所以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必不可少。